法律解析: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办: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挂失后,才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1、办理程序:经营者报告挂失,登报声明作废,领取《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提交文件,申请遗失补发,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2、遗失补照应提交文件:(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2)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