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名称应当包括字号、所属行业以及组织形式。
2、一个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且该名称应当由登记主管机关予以核定。
3、企业不得使用下列名称: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以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以数字组成的名称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