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于民事案,对法院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有以下救济途径: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而对于刑事案件,只能申诉,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二审的法院及上一级法院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