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当地的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
2、当事人按照法律要求准备相应的公证材料后,应当亲自共同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3、公证人员受理后,应当就协议的内容,进行一定的审查和通知。
4、最后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后,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就履行完毕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