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51条规定是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交通法指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立法历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3、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交通法的立法目的为: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这是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总的出发点。交通运输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产业,道路交通则是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就是要通过道路运输活动,将人、货安全送至目的地。如果缺乏安全保障,整个交通活动的正常进行就将受到严重影响。
3、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交通安全的首要内容,就是要保护人身安全。人的生命是最为重要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保障交通安全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4、提高通行效率。一般说来,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可以从道路交通是否安全和是否通畅便捷两个方面来衡量。保障安全是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的基本要求,保障交通安全是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也是道路交通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