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处开亲属关系证明需要啥材料?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怎么界定?
(一)亲属
亲属的含义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1、亲属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
2、亲属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产生;
3、亲属与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但不是家庭成员,因为和这些亲属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而且也不可能在一起共同生活。
(二)近亲属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