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时间为,第二次离婚诉讼与第一次离婚诉讼一样,适用的是一审程序。
1、一般一审简易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是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6个月。
2、但是第一次起诉与第二次起诉中还需要6个月的等待期,不过第一次诉讼中的被告在此提起离婚诉讼的不受此限制。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主体资料准备,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法院,法院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2、证据准备,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