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形资产的种类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社会无形资产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有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一、无形资产的特征
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无形资产通常表现为某种权利、某项技术或是某种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它们不具有实物形态,是通过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等优势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2.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具有可辨认性;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如一方通过与另一方签订特许权合同而获得的特许使用权,通过法律程序申请获得的商标权、专利权等。
商誉通常是与企业整体价值联系在一起的,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相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
3.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
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