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类别有:
第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是指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第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诉讼代理人有什么权利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代理人享有的权利有:
1.依照有关规定有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2.有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3.申诉、控告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民事诉讼代理人种类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人因产生的原因与基础不同,可分为:
(一)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
(三)指定代理人,即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其进行诉讼的人。指定代理人的权限依法院指定范围而定,是法定代理的补充。
立案代理人有哪些? 民事诉讼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哪些人可以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