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司机和车主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根据司机与受害人的过错程度所划分的、在排除了受害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之后,依法应由车主和(或)司机所应承担的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司机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中车主和司机责任如何划分
1.对受害人的责任承担(对外责任)
此种情况下,车主无疑为用人单位,司机只要是因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致人损害就应由用人单位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司机存在过错与否在所不问。
2.车主对司机的追偿权(内部责任)
车主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后,对司机是否享有追偿权,在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于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且该行为超出了法律赋予的职权或单位的授权范围,车主(用人单位)则可以行使追偿权。
车主与驾驶员分离的情况有很多,要是驾驶员是雇员的话,此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由雇主承担,但如果驾驶员有重大过错的,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要是驾驶员是盗抢车辆的,车主无过错则不用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