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行为表现如下:(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2)入户盗窃的行为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3)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4)扒窃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5)多次盗窃的行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交通肇事罪的行为表现有什么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以下几个表现:1、发生重大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以上的。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表现如下:(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什么
1、特点是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他人的机体,使其生命在自然死亡时间之前终结。首先,这种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实行正当防卫或执行公务而剥夺他人生命,不构成犯罪。其次,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2、剥夺的行为方式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如枪击、刀砍、斧劈等,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给婴儿哺乳致其死亡等;剥夺的手段既可以是徒手,也可以利用工具,或者利用他人,或者利用自然力。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人并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应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处理。最后,本罪是结果犯,即只有杀人行为已经造成被害人的死亡,才构成犯罪既遂。因此,必须注意行为人的杀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成立本罪的既遂。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行为表现有什么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行为表现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枪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枪支、弹药罪。
贪污罪的行为表现为哪些
贪污罪的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