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首先,由检察院的检查人员查看是否已经的确死亡!然后由法院的执行人员负责把死者移交给死者家属,最后由死者家属自行处理。如果没有家属领取,才由执法人员负责火化,最后等待死者家属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后,无人收殓活家属拒绝收殓,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3、经家属同意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