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权能放弃。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一项权利,承包人可以依法享受、可以自愿放弃。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将工程折价或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催告后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可以折价或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如何行使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行使,或者由承包人向法院起诉来行使。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者依法请求法院拍卖该工程。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放弃表示时,承租人丧失优先购买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只要约定是真实合法的,就是有效的。
工程款优先权的范围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权的范围,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价款;并且优先于抵押权等债权。当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时,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优先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工程款优先权有以下法律特征:、主体特定,工程款优先权主体仅限于建设工程的承包人;、范围特定,即工程款优先权受偿范围以建设工程中与工程无法分割的价款为限;、其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