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普惠式补偿
即对辖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按照一定亩均标准进行核算,统一发放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比如:南京市按照每年300元/亩的标准直接补贴给承包耕地的农户,广东省每年按照每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30元的标准直接补贴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统筹使用。
2、奖金激励
即依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资金奖励。比如:山东省每年评选出100个~200个乡(镇)作为省级激励对象,每个乡镇奖励100万元,乡镇再选出一定比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奖励,单个村的奖励资金不少于10万元;江苏省每年确定50个乡(镇)作为省级激励对象,每个乡(镇)奖励200万元。
3、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即依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比如:江西省每年对3个设区市和10个县(市、区)分别予以200亩和120亩的用地指标奖励。
4、农田生态补偿
即将具有生态价值功能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对负责保护利用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上海市、北京市朝阳区和海淀区、江苏省苏州市采用这种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对年度未发生违规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办事处(乡政府)每亩1500元的生态补贴,对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工作到位的办事处(乡政府)给予每亩500元的保护管理费。一些省份还采用绩效评价方式,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等来进行激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