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方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2.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但毕业生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 则同时终止。“三方协议” 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拿到毕业证、报到证等,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