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而之所以一些房地产无法转让,是因为其产权受到了限制。例如:已被列入危房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处于户口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等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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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_x000D_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_x000D_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_x000D_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_x000D_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_x000D_
(五)权属有争议的;_x000D_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_x000D_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