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新标准主要涉及宅基地的三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的给予、宅基地房屋征收和宅基地征用的补偿。其中,宅基地使用权的给予是指农民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自由处置、流转和抵押等;宅基地房屋征收是指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对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强制征收;宅基地征用的补偿则是指政府征用农民宅基地的时候,要向农民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以往,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使得部分农民在征用过程中无法得到公平的补偿。新的标准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征收和征用补偿等方面进行细化和完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对于政府强制征收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告知被征收人及其家庭成员,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并妥善处理有关事项。同时,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政府应当支付相应的征收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