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是二婚财产继承人。再婚夫妇依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后,双方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方不幸去世,在一方去世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其合法配偶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如果一方在去世前与另一方的子女形成实际的支持关系,另一方的子女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