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一、不要孩子需要收取抚养费吗
不可以。离婚后,父母可以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协商,若一方单独不要抚养费的,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探视权是一方法定的权利,与孩子抚养费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
二、不让见孩子该如何留证据
不让见孩子留证据具体如下:
1、可以保留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对方不配合行使探视权;
2、也可以通过找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来证明对方阻止自己看望孩子。抚养子女的一方无理阻挠对方行使探视权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会对子女的探视有明确的约定或规定。如果双方严格遵守协议或规定,就不会发生探视权纠纷。因此,在行使探视权发生纠纷后,主张行使探视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行使探视权的证据。
三、监护权归属对方父母我可以监视孩子吗
监护权归属对方,另一方可以探视孩子,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