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损害赔偿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由于以下情况之一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加害方进行损害赔偿:第一、夫妻中的一方具有重婚情节;第二、和别人同居;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