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诉讼费用的计算、缴纳、减免和退还等方面的工作,并给予贫困诉讼当事人相应的支持。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诉讼费用的组成部分,包括基本诉讼费、附加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同时还规定了诉讼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期限等方面的内容。在财产案件中,若被告请求减免、分期付款或者缓交诉讼费用,法院将根据被告的经济状况、起诉的正当性和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根据情况予以减免、分期付款或者缓交等处理。此外,办法还规定了贫困诉讼当事人的认定标准、帮助措施和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提出请求、提供证据,应当负担举证责任。在此基础上,对于没有承担举证责任而不便负担举证的事实,由人民法院会同当事人一并收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