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遗产继承顺序为:先夫或妻、再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如均无则归国家。这意味着在夫妻一方去世后,其遗产将优先由生存方继承,并继续按照上述顺序传承下去,直至有合法继承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在没有约定或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将被平均分割。分割原则包括各自出资比例、劳务价值比例等。如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方所有的财物,另一方没有对此作出过任何贡献,那么对于前者所有的财产,继承人应优先分配给前者的合法继承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是不包括在内的,其遗产将按照普通遗产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