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第三级案由,属于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指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监护人变更的具体程序是怎么样的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是:
1、有关个人或者组织据前述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人民法院依法调查,认定法定监护人存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二、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权可以终止吗
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权是可以终止的。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子女监护人可以可以变更吗
可以变更。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被申请人的监护人。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
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