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间(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姑表兄弟姐妹;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