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化,双方的利益能够得到的保护;
2、结婚后,男女双方的收益一般为共同所有;
3、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一、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的认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生活上互相扶助的义务。
二、夫妻财产关系内容有什么
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有:
1、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婚后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支持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3、夫妻双方有权相互继承遗产。法律还禁止以任何借口侵犯配偶的财产继承权。
三、婚后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哪些
婚后夫妻之间的义务: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监护权和义务;
2、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
3、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4、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无效;
5、对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