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
解析:
1、主要流程如下:首先,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然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
3、最后,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