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基于近亲属间的特殊关系,近亲属间盗窃行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具有一定的法律可恕性。考虑到近亲属间矛盾的自发可调解愈合性,而且近亲属在知道盗窃者是自己亲人后往往要求不要追究刑事责任。因盗窃所引发的矛盾一般通过家庭教育已可矫正,若一律予以刑事追究反而可能破坏家庭团结,滋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刑罚作为社会矛盾的一种调节方式,理应顺应社会伦理道德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偷拿近亲属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该解释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关怀,符合公众潜在的心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