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之困》第五十一章:扶贫系统”——
最近这段时间我们都在录扶贫系统,在普通人看来也许录系统就是把贫困户的信息录到扶贫系统里面,然后每年更新一下。理论上来说确实是这样的,但事实上,把贫困户的信息录到扶贫系统里这件事,我们2015年就已经基本做完了,贫困户的信息每年变动也很小,所以实际上花不了多少时间。
但是每年我们都会花掉年底将近2个月的时间来录系统,比如今年,录系统的工作是从9月底开始的,一直为了这个系统忙碌到现在,今天是星期六,我的家距离我工作的地方只有4个小时车程,自从“五一”劳动节回去过之后,我已经整整半年没有回家了,本来说这周末回家的,结果扶贫移民局发“通知”:乡镇扶贫办所有人员本周必须坚守岗位录扶贫系统,不得请假。
为什么“通知”要打引号呢?因为扶贫移民局为避免落别人口实,早就学会只发口头通知、不做正式文件的手法了。就像几个月县政府发的文件,要求“脱贫攻坚冲刺100天,原则上不放周末和假期”,虽然是强制所有人必须上班,严禁请假的,但由于加上了“原则上”几个字,到时候追究起来就可以有回旋的余地,证明自己并不是真的强制要求全县职工不准休息,充分考虑到了人道主义。但事实上,你前几个月去请假试试?
所以你可以想象我有多愤怒,市级检查结束以后,虽然没有发出正式文件,但全县职工掐指一算,也差不多有100天的,纷纷咨询县政府的工作人员,县政府默许大家可以周末休息了。于是上周全县职工迎来了100天以来第一个周末,但扶贫办依然没有周末,上周扶贫移民局通知要求必须录完扶贫系统,因为系统快关闭了。结果扶贫系统没有关闭,本周扶贫移民局又下发了几十个表格,要求所有乡镇在本周内在扶贫系统内改正,因为本周扶贫系统要关闭了。
扶贫系统本周会不会关闭呢?鬼知道,不过我们都希望扶贫系统可以早点关闭,因为系统一天不关闭,我们就一天不能干其他事情,必须天天围着这个扶贫系统转。天天修改系统是毫无意义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马上会讲到我们到底是在扶贫系统上做什么),而基层有很多真正对贫困户有意义的事情需要做,所以对“修改”扶贫系统并不是很上心。于是扶贫移民局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租了县城里一家酒店,要求全县所有乡镇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全部住进酒店里,保持包吃,每天准时上班,半夜下班,每天只准做一件事,就是到扶贫移民局的会议室里面去“修改”系统。也就是说在修改系统这段时间,乡镇基层扶贫领域所有工作基本上是停滞的,除非有大领导来检查。
白股长很坦率:“让你们到县城里来住着,包吃包住,目的就是让你们全心全意修改系统,不要做其他任何事情,不要被其他任何事情打扰。”他说到做到,每年都会把所有乡镇扶贫办的工作人员请到县城的酒店里住上一段时间,直到扶贫移民局对扶贫系统的数据满意为止。有几个乡镇(包括我们乡)曾经以为扶贫领域的事情太多太急,跑回乡上了一天,刚到乡政府处理了几件事情,副乡长就马上打电话过来开始骂人了,党委书记也打电话过来,说扶贫移民局点名的时候发现会议室里面我们乡只剩一个人在修改系统了,马上向县委书记做了通报。于是我们几个人又马不停蹄的赶回了扶贫移民局的会议室继续录系统。
我曾经问副乡长,你现在叫我回去扶贫移民局的会议室录系统,那么我现在手里这几件事就没办法完成了,这怎么办?副乡长安慰我,年轻人,多干一点是好事情,你辛苦一下,那边晚上早点下班,我向书记申请,每天晚上10点派车去扶贫移民局的楼下接你,你回乡政府来完成自己的工作,第二天早上我们又派车把你送到扶贫移民局去。
唉,这可真是个好办法。
那么我们到底在对扶贫系统做什么呢?
答案就是:修改系统。
简单的来说,就是修改一切在上级看起来不合理的数据,即使这些数据是真实的,但只要是上级看起来不合理,就有可能会影响到我省、市、县的考核,所以必须把这些数据在扶贫系统内修改“合理”。修改到最后,这个扶贫系统里面的信息已经和现实中的实际情况相差十万八千里了,但是没关系,因为除了基层,没有人在乎系统数据的真实性,也没有人知道扶贫系统里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只要上级觉得“合理了”,那么我们的各级政府就安心了,这件事就算完美结束。
每年县扶贫移民局都会给我们下发几百条规则,这些规则要么是因为系统功能不全,无法识别;要么是担心上级政府觉得“不合理”,我们提前修改了。因为按照县扶贫移民局的说法,上级政府会根据扶贫系统的数据对下级进行考核评分,如果哪个乡镇的扶贫数据引起了考核扣分,那么这个乡镇将为全县的考核扣分负责,那么具体操作人也将追究纪律责任。下面我随便将其中几条规则举例一下。
例子1:老人不准拥有劳动力。
在2018年以前的扶贫系统看来,一个贫困户年满60岁以后是不准拥有劳动力的,对于一个年满60岁的贫困户,我们只能填写“无劳动力”,绝不能填写“有劳动力”,不然就会被县扶贫移民局视为重大失误。同时因为“无劳动力”,也就意味着这位老人不允许创造任何收入,因为他不准有劳动力,所以不准务农,也不准经商,不然在县扶贫移民局看来,也是”有违常理“的。所以我们如果在扶贫系统上写着老人有生产经营性收入,在上级政府看来就是“有违常理”的事情,那么按照县扶贫移民局的说法,国务院就会扣省政府的分,省政府就会扣市政府的分,市政府就扣县政府的分,县政府就绝对不会放过那个让自己扣分的乡镇!我不知道扶贫移民局说的真的假的,但我知道,县政府不会放过我们是真的。
2018年以后的系统,开始修改了这一不切实际的规定,在“有劳动力”和“无劳动力”中间加入了一个“半劳动力”的选项,解决了这一长达4年的问题。但是新的要求又来了,即年满60岁且为生病或者残疾状态的贫困户,依然不得“有劳动力”,不得有“生产经营性”和“工资”等收入,但事实上这种情况听多了,比如梯田村的贫困户罗忠诚,62岁,残疾,走路一瘸一瘸的,但是他是在国企旧厂房看门,每个月800元收入。但是我们写在系统上按实写他有收入就错了,会被县扶贫移民局视为“重大错误”,所以我们必须把他修改为无收入状态,再想办法给他编造一些低保、赡养费等收入,让他保持收入高于3600元,这样才能符合县扶贫移民局对于系统的要求。
例子2:残疾人儿童辍学。
这个我之前举过一个类似的例子。县扶贫移民局要求所有小孩必须就读学校,不得失学,即使是残疾儿童,即使是瘫痪儿童,也必须就读特殊学校。但是县里面就只有一个特殊学校,有些乡镇到县城需要坐三四个小时的车,除非政府愿意承担贫困户每日往返的车费,或者政府愿意花一笔钱让该残疾儿童住在县城里,不然是决计不会有贫困户会把自己的残疾儿童送到县特殊学校的,在经济上完全不现实。
虽然不现实,但县扶贫移民局认为这样会导致我县系统被扣分,所以不管这个小孩到底有没有入学,谁知道呢?统统写成已入学,所以如果你看到一个小孩瘫痪在床也依然念完了9年义务教育的话,千万不要意外,这只是县扶贫移民局教会我们玩的“文字游戏”罢了。
例子3:小孩没上幼儿园。
贫困户的子女在就读小学以前,必须上幼儿园。大家如果在农村待过应该会知道,因为幼儿园并不是强制义务教育阶段,而且各乡镇条件有限,各贫困户家庭条件不一,很多贫困户家的 小孩在就读小学以前,都在家待着,并不会送到幼儿园去。但县扶贫移民局也许是为了彰显我县的扶贫政绩,要求凡是就读小学以前的贫困户小孩,在系统内全部必须标注成“正在读幼儿园。”
在2018年以前,由于县扶贫移民局的硬性要求,甚至出现了刚刚出生几个月大的小孩在读幼儿园的数据,但县扶贫移民局就是认为这样写才是正确的,如果在扶贫系统内写上贫困户的小孩没上幼儿园是错的。直到今年,县扶贫移民局才修改了规则,修改为“0-3岁”的在家接受学前教育,“3-6岁”的读幼儿园,避免了几个月大的小孩读幼儿园的现象。
例子4:未到法定年龄的人结婚了,生子了。
县扶贫移民局认为未到法定年龄的人是绝对不能结婚生子的,这会影响我县的扶贫政绩。但是这种情况又是常有的事情,很多年轻人十几岁接收完9年义务教育就离开学校,出去打工了,出去打工的过程中找到了对象,结婚了,怀孕了,回来生子了。我想如果你是常年在农村生活的人,对这样的事情应该并不陌生。
但扶贫移民局认为这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即使出现了也不能写在扶贫系统里,不能让上级政府看见,万一看见了要扣我们县的分怎么办?于是他们要求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就写成兄妹,生子的,也写成兄妹,就当是他们的父母老来得子吧!这样不就合情合理了吗?
例子5:没有残疾证的残疾人
残疾人如果没有残疾证,那就不能叫残疾人。但事实上有个别的残疾人每年游手好闲,你想让他去鉴定,除非拿根绳子把他捆着去不可。所以没法,至少短期内没法办到残疾证,所以就不能在系统里标准他是残疾人,这个问题和例子1是镜像问题,因为此人没有残疾证,所以不是残疾人,所以必须在打工或者种地,也就是必须有“生产经营性收入”或者“工资收入”,如果没有,那么闲扶贫移民局即会认为此事“有违常理”,属于“严重错误”,逼着我们必须给这位疯疯癫癫的智障患者编造一些种地和务工的收入出来。
例子6:一般户享受五保金。
一般农户是不能享受五保金的,只有五保户才能有五保金补助的收入。看起来很合理是不是?
你错了。我仔细讲一下,县扶贫移民局要求散居五保户是不能作为清退贫困户的理由的,也就是说,如果这户人是散居五保户,你不能以此为由清退他,剥夺他当贫困户的资格。但是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问题,某家人有4个人,爸爸、妈妈、女儿和大伯,因为大伯年满60岁且膝下无子,所以当了五保户,但是你要说这家人是五保户,显然不合理,因为在家里只有一个人是五保户,另外三个都不是;你要说这是两家人,各算各的,也不行,按照县扶贫移民局的要求,常住人口必须纳入贫困户,而散居五保户不得作为减少人员的理由。所以就会导致这户人是一般贫困户,但收入里面包含了五保金的收入。
但是在县扶贫移民局看来,这也是个“重大错误”,所以要求乡镇必须修改,我们不得不在这户人的收入里面,减少五保金的收入,表示这户人是一般贫困户,所以收入里没有五保金收入。这样子才能让县扶贫移民局满意。
例子7:未成年人不能有收入。
同样的问题,按照扶贫移民局的要求,未成年人是不能务工的,不然是童工,县扶贫移民局觉得这会影响我县的政绩;同样,未成年人也不能种地和喂猪,因为未成年人在扶贫系统里属于“无劳动力”,既然无劳动力,就不准有种地和养猪的行为。
但事实上这个未成年人经常到他叔叔的面馆里当帮手,他叔叔每个月给他1000元,这时候就能尴尬了,如果我们把这1000元当作工资录到扶贫系统里,那么县扶贫移民局就会跳出来说,这是童工,会影响我县考核;如果我们把这1000元当作他叔叔给他的捐赠的话,按照县扶贫移民局的规定,捐赠不能计入收入,属于“错误计算收入”,也是要追责;如果我们把他的叔叔也纳入贫困户,当作监护人来抚养他的话,那么他叔叔在开面馆,开面馆的人纳入贫困户,县扶贫移民局会跳出来说我们精准识别不准,这可是很大的帽子;
最后我们把这1000元录成了低保收入,只有这样才能让县扶贫移民局满意,上级眼里的规则最重要,至于真实情况是什么,谁知道呢?这也留下了一个隐患,如果有天上级部门到这个小孩家里走访,发现这个小孩没有享受低保,我们却写了一年12000元的低保金,你说到时候是不是又要抓几个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出来扣上“弄虚作假”的帽子,纪委处理一番呢?!
反正到时候,肯定没有扶贫移民局的责任。
例子8: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的不得超过5万元。
在扶贫系统里面,已脱贫的贫困户年人均收入不得超过5万元,因为扶贫移民局觉得年人均收入都超过5万元了,都快逼近本地公务员的收入了,那么这么有钱的人,还当贫困户,上级会不会说我们精准识别有问题呢?所以县扶贫移民局要求我们不得将扶贫系统内贫困户的收入写超过5万元。
那有没有贫困户的年人均收入超过5万元呢?!有。陶小玉在2014年当贫困户的时候,以一个养女的身份供养2位60多岁的养父养母和2个50多岁的痴呆舅舅。但是她在2015年结婚了,找了一个看起来很像混混的瘦小老公,但是人不可貌相,三年时间,小两口扎根深山,开起来远近闻名的养鸡场,在本村算是高收入人群了,年人均5万块根本是小儿科。
我们曾经询问扶贫移民局,陶小玉已经远远不止脱贫致富了,几乎再无返贫的可能,能否将他一家清退,取消贫困户资格。县扶贫移民局回复,这是我们的帮扶成效,是亮点,怎么能因为人家致富了,就不让她当贫困户了呢?!
于是我们又问,那按照他们的收入,年人均纯收入达到了至少十万元以上,可以按实写在扶贫系统里吗?县扶贫移民局说,当然不行啦,这还得了,会造成上级认为我们精准识别失误的。于是我们怎么办呢?改呗,随便瞎编乱造一通,把陶小玉一家的年人均纯收入压低到了9千元左右。
例子9:脱贫户不得是危房。
也就是说,如果一户贫困户已经脱贫了,那么他的房子就不能再出问题了,如果出了问题,就必须先上报返贫,等上级批准他的返贫资格,才能承认他是危房,才可以享受危房改造或者易地搬迁政策。
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县政府绝对不会承认本县有人返贫,所以绝对不会批准任何贫困户的返贫申请,而不能返贫,县扶贫移民局就不允许脱贫户的房子是危房,既然不是危房,那么这位贫困户当然就无法享受任何住房政策。
这也就导致了,贫困户一旦脱贫,以后无论他的房子垮了还是倾斜了、裂缝了,他都无法再享受任何住房政策,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贫困户开始抵制脱贫,就因为这一条操蛋的规定,我们之前为了打消贫困户对于脱贫疑虑所做的所有工作一夜之间全部白费了。
你觉得应该不大可能有已脱贫户住危房的情况是吗?那我告诉你,罗恒旺是品节村的贫困户,今年脱贫,可就在前几天为了烤火,房子被烧了,现在用彩条布搭了个棚住在废墟里。但是由于县扶贫移民局关于已脱贫户不能认定为危房的规定,罗恒旺无法享受任何住房方面的补助政策,否则就属于违纪。
于是我们最近正在网上号召捐款,希望能解决罗恒旺的住房问题。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啊,我乡今年的危房改造名额多到用不完,却因为一条甚至文件都不敢出,只敢口头传达的“规定”,无法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最可笑的是,罗恒旺的脱贫年度就是今年,2018年。
罗恒旺想去上访,县扶贫移民局要求我们必须阻止他,不然罗恒旺要是去上访了,也算我们违纪,到时候责任还是要推倒乡政府身上,扶贫移民局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毕竟,这条规定没有出文件,扶贫移民局矢口否认就是了。
例子10:未脱贫人员收入不得超过3600元。
跟第8个例子一样,县扶贫移民局认为,既然是为脱贫的贫困户,那么当然收入就不能超过3600元啦!不然不是显得“有违常理”吗?一个人还没有得到县扶贫移民局的允许脱贫,年人均纯收入就超过了3600元,这样不是显得县扶贫移民局脱贫不准确吗?
所以无论这位贫困户的真实收入是多少,只要他不在县扶贫移民局的脱贫名单上面,那么他在扶贫系统里面的年人均纯收入就不得超过3600元,超过了也必须改小。
例子13:脱贫户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必须在脱贫那一年,在脱贫之前和之后都不行。
贫困户享受了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实施年份必须是贫困户脱贫的那一年,至于为什么县扶贫移民局要求我们这样改,我也没想明白。
比如,唐某某是2016年实施的易地搬迁政策,但是唐某某的脱贫年度是2017年的话,县扶贫移民局就会要求我们在系统里面把唐某某的易地搬迁实施年份改为2017年,和脱贫年度一致。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县扶贫移民局要求我们这么改。
例子14:必须接受扶志教育、必须会说普通话,必须接受社会帮扶。
还有一些必选项,因为我们填写系统的时候都是按照村委会的上报情况进行填写的,而村委会是经过调查以后如实上报的,所以我们也是如实填写。但是扶贫移民局规定,比如在“是否接收扶志教育”“是否会说普通话”“是否接收过社会帮扶”上,必须填写“是”,即使我们这里的中年以上贫困户基本上只会说方言,并不会说普通话,但是县扶贫移民局要求我们必须在扶贫系统内所有贫困户档案上写着“会说普通话”,即使是几个月大的婴儿。
他们每年会设置几百条规则,让我们白天黑夜花了两个月时间来解决任何系统上,他们认为“不合理”的地方,或者他们认为“上级会觉得不合理,会来追查我,会扣我分”的地方,直到他们觉得满意为止。但是这个时候,扶贫系统已经面目全非了。
大傻和花花刚来扶贫办的时候,我曾经对他们说,这个扶贫系统,除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正确的,里面的一切信息你们都不要相信,想知道真实情况,打电话问村干部。
显然县扶贫移民局并不在意扶贫系统的信息是都真实可靠,他们只在乎自己的乌纱帽,如果这个扶贫系统是一个政绩展示,那么它就需要被修改得越有利于自己的乌纱帽越好,那些对自己不利的,哪怕只有千万分之一的可能,也要修改掉。我想,白股长常说的那句口头禅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扶贫移民局对扶贫系统的态度:“这个扶贫系统就是个游戏,你掌握了游戏的规则,你就能玩转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