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第一、申领人要带上身份证,还未办理身份证的要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
第二、要做个暂住登记凭证。提供个人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的材料等。如果是租房子需要居住证,首先要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或租房出租人出具证明等。
第三、自申领人到本地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登记凭证。
第四、居住证申请。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携上述办理材料至登记站申领居住证。然后登记站审核证明材料,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公民根据工作人员提示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