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由医学会进行。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_x000D_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_x000D_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_x000D_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