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主要针对因为国家利益、公共安全、社会福利等公益性原因需要征收房屋的情况而制定。该办法规定,被征收人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并提供相应的安置和租赁补贴。具体补偿方式包括:1. 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2. 拆迁安置费用;3. 临时安置费用;4. 补偿保障金;5. 租赁补贴。此外,该办法规定了征收程序、评估标准、补偿计算方法等具体规定。另外,对于纠纷解决也进行了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应当得到保障,而且征收部门也应当公开透明地展示相关程序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土地征收制度,对耕地实行征收前备案制度,对非耕地实行征收前审批制度。土地征收应当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