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权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股东提案制度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3、累积投票制度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一种投票制度,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4、加强股东知情权新《公司法》加强了股东的知情权,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5、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现实生活中,就中小股东的利益严重受到侵害的情形,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退出做出了明确规定。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7、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小股东如何维权
1、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权根据《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股东提案制度根据《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3、累积投票制度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一种投票制度,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4、加强股东知情权新《公司法》加强了股东的知情权,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5、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现实生活中,就中小股东的利益严重受到侵害的情形,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退出做出了明确规定。现实生活中,就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7、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拥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如何维权
一般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进行维权。但若因高管人员违反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起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风险提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代表诉讼制如何成为维权利器
股东代表诉讼制成为维权利器的方式是:将公司作为实质上的原告最合适。若原告股东胜诉,其利益归属于公司,也就顺理成章;代表诉讼的被告是因对公司实施不正当行为而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的当事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侵犯股东权益该如何维权
公司法侵犯股东权益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被侵害了知情权该如何做维权
股东被侵犯知情权,股东可以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公司说明目的,若公司未说明的,支持股东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10日内向原告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已经产生的股东会会议记录、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