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生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
1.人民法院
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
2.仲裁机构
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
二、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需要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纠纷举证责任
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一方提起诉讼,其必须对其主张的事实举出证据进行证明。如果当事人对某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话,如果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那么法官就会推定该事实不成立。如违约诉讼,原告必须证明存在合同关系,并且对方有违约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