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转往异地地区:除了“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外的四类人员均需要填报。大家点进去以后会发现只需要选择到哪个地市,而不用选择异地哪家医院,不用疑惑,这四类人员的确备案到异地地市,就医时选择备案地的医保协议医院即可。需要额外说明的是,地市级别选择项中的“省本级”和“区本级”是指所在省(自治区)省会城市的概念,并非指整个省(自治区),若所选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时可选“省本级”和省会城市名称,二选一皆可。
2.申请备案开始日期:只可在申请当天及之后日期中选择,不可往前选择。一般默认申请当天,但是如果申请人已经有明确开始和终止日期的异地就医备案待遇,为了避免待遇断档,在有效期内根据最新证明资料提前申请待遇延续,此时再次申请同类别的异地就医备案时,此字段就得选择当前有效备案终止日期之后进行申报,否则校验报错而无法申报。对此部分,后面会额外结合报错内容而举例进一步说明。
3.个人账户代发银行:单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要填报。根据该字段下方提示如实选择并填报,各县市根据各自经办而设置有所不同,以便备案通过以后,往后医保个人账户每月的发放渠道。
4.当前是否异地住院在院: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两类人员需要填报。这两类人员可以在异地入院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备案,所以该字段和在此基础上的当前住院入院日期,对于申报备案是否予以审核通过至关重要,请如实填报。如果为了备案通过而刻意乱填报,哪怕备案由于不实信息而审核通过了,住院费用依旧无法通过联网结算或手工报销而解决掉。
5.是否需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根据申请人个人意愿选择,如果选择是,审核通过以后会将备案上传上级结算平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进行异地刷卡结算;如果选择否,审核通过以后则不会上传备案,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只可拿回来手工报销的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