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在下列条件下要进行清算:_x000D_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_x000D_
2、公司被吊销、撤销或者责令关闭;_x000D_
3、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_x000D_
4、股东依法提出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_x000D_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