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常见的果树品种(苹果树、梨树、桃树、葡萄树、枣树以及板栗),国家规定了较为明确的补偿标准,对于不常见的果树品种都将其归类为杂果树,其补偿金额相较于常见的果树品种要低一些。果树征收补偿一般按照政府文件以及当年的果树市场进行估价,当年的按照苗木价,多年的则按照直径、高度、宽度进行估价。但是各地区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的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则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