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未同意出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共有人之间是否有约定以及共有人占有的份额等因素。首先应依据共有人是否有明确约定共有物能否出售来分别确定。若约定不得出售,则一般认定出售买卖合同无效;若约定可以出售的,则买卖合同有效。其次应依据共有人占有份额来分别确定。若共有人占有份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同意出售,则买卖合同无效;若共有人占有份额少于三分之一的,不同意出售,一般认定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再次若买卖合同签订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财产,动产交付不动产已变更登记的,一般认定买卖合同有效,未同意出售的共有人可向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共有人要求追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