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条:本人因XXX事,急需用钱,向XXX借到现金XXX元,借款期限xx,约定XXX归还,利息XXX,如不能按时归还,付违约金XXX元。欠款人签名或加盖手印,日期。
收条:当事人(收到人)向给予人(予以人)出具的收到或验收凭据,只要写明收到款项数额或物项的名称及数量。收条除明确了属于借款(或借物时)时,不能证明属于借贷关系或收到人就是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