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目前根据农村低保相关规定,农民朋友申请低保需要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且在当地常驻,同时有以家庭为单位的户主提出申请,并核定家庭经济状况如果家庭人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则能够享受到农村低保保障,而如果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在150%以内,且家庭中已经成年的劳动力出现重度残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则需要分户独立提出申请!由此可以看出,农村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所以并不是存在一人是低保,全家享受低保的问题。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