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人员转文职可以调动。不过情况可能并不那么乐观。主要还是看转文之前的身份属性。相对来说,转文之前是军官身份的难调动,而士兵身份相对好调动。
一、关于文职人员调动的规定根据文职人员条例,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用人单位内交流使用,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使用。即明确了两点:
1文职人员可以在本单位内交流使用。
2文职人员可以在本专业领域内跨用人单位交流使用。
二、军官身份转文职人员的调动干部身份转文职人员,分为两种情况:
1在本单位转文。军官直接在本单位转文职,通常为军以上大单位。根据需求可以在本单位所属的下属单位进行调动。
2先调动到相应单位再退役转文。军官在确定转文后,上级会安排一些预安置单位供选择,之后人到预安置单位报道转文,然后调动到预置单位办理退役手续。此两种方法,在转成文职后,调动均比较困难。而且由于是委任制的任命,一个萝卜一个坑,想调动仅能在本单位(军一级)内调整。如果想跨区调整,则难上加难。
三、士兵身份转文职人员调动士兵转文职与军官转文职的最大区别在于,士兵转文职多数为聘用制。而且岗位多为专业技能岗位。相比于军官转文固定的“委任制”编制限制,士兵转文的反而更灵活。其转文职程序通常为,先在本单位退役后,拿到相应退役金,然后再报考本单位文职人员招聘或者参加全军统一招考。
报考本单位文职人员招聘,多指具有某项专业技能认证证书,且经过军以上机关的资格认证。而且专业技能岗位通常为通用类岗位。比如司机、库管、维修工等。参加全军统一招考则更是具有优势,退役后再选择时,已经选定了自己钟意的岗位,也几乎不用调动。四、双军队人员家庭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家庭的,比如军官、士官、文职人员,可以申请到另一方的驻地,且原则上不受名额限制。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文职人员,就可以解决异地问题了。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三十条 文职人员岗位确定和调整、辞职、退休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照军队规定的程序办理。
文职人员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部级副职岗位,专业技术一级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审批;
(二)局级正职至处级正职岗位,专业技术四级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由战区级单位审批;
(三)处级副职和科级正职岗位,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由军级单位审批;
(四)科级副职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由师、旅级单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