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超市一般是指商品开放陈列、顾客自我选购、排队收银结算,以经营生鲜食品水果、日杂用品为主的商店。一种消费者自助选购、统一收银结算的零售企业。在中国,超级市场被引入于1978年,当时称作自选商场。从定义上来说,超市一般是指商品开放陈列、顾客自我选购、排队收银结算,以经营生鲜食品水果、日杂用品为主的商店,而商店是进行贸易活动的场所。公司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由此,从定义上来说超市和公司是有本质的区别,场所和组织的定位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不能将超市认定为公司。超市并不一定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体户。但其实这在于超市的营销定位上,一般中大型超市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类型注册登记的,而小超市大多是以个体工商户的类型注册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