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在经批准后抵扣赡养老人的支出。其中,“经批准”的意思是必须先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认证,然后才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根据2018年修订后的个税法第四款细则,子女可以按照支出金额的20%抵扣赡养父母的支出。但是这个抵扣额度有上限,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比如,在北京市,每个纳税人的赡养老人支出抵扣最高限额为2,000元/月,不足2,000元的部分不能抵扣。而在其他地区,如山东省,赡养老人支出抵扣最高限额为1,000元/月。需要注意的是,赡养老人的抵扣额度并非直接为纳税人减免的金额,而是应当在计算纳税人收入时予以扣除的支出。如果赡养老人的实际支出金额低于规定的抵扣限额,则按照实际支出金额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十四条 个人在支出赡养老人、赡养残疾人、教育、大病医疗等方面的实际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