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时,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即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一般是以判决书的送达之日起生效的。判决书送达的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不能再进行上诉。未当庭判决的,二审法院的判决书送达之日,判决才生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二审送达之日生效,即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二审维持原判,生效判决的结果为一审。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或者程序错误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或裁定。事实不清发回一审法院重申,审完你还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