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300-390元/m2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250-300元/m2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190-250元/m2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130-190元/m2住宅楼500-650元/m2办公营业楼650-750元/m2。
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名称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1、房屋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顶屋390-500元/m2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300-390元/m2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250-300元/m2
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190-250元/m2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130-190元/m2
住宅楼500-650元/m2
办公营业楼650-750元/m2
2、围墙乱石基砖墙高2.5m以上80-100元/m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2.5m 70-90元/m
乱石基砖墙高1.5-2m60-80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1.5-2.5m40-50元/m
3、畜禽舍砖混结构100-150元/m2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50-80元/m2
4、迁坟棺木、拾骨、骨灰盒500元/座包括迁葬工料等所有费用,双棺加300元
5、温室钢、砼骨架、玻璃顶60-100元/m2旧料归原主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40-80元/m2
简易塑料薄膜顶20-30元/m2
6、小桥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1200-1400元/m2按桥面面积计算
平坦石拱桥1000-1200元/m2
石拱桥1600-2000元/m2
7、涵洞石盖板涵跨径1-2m500-600元/m
石拱涵跨径1-4m1800-2100元/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m1500-1800元/m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m1800-2200元/m
8、台田石堰60-80元/m
9、水渠水池土筑水渠、水池(按挖方体积)10-15元/m3不包括田间毛渠
石砌水渠、水池(水池应按水池四周及底面的平方面积计算、水渠应按水渠两侧及底面的平方面积计算)50-60元/m2
砖砌水渠、水池(面积计算方法同上)60-80元/m2
10、地面水泥地面10-15元/m2
花砖地面20-30元/m2
11、水井手压井30元/m
土井:直径1.2m110-130元/m
砖井:(包括乱石井)深5-10m 直径1.5m
深10-20m直径2.5m3000-4000元/口
4800-5800元/口
下管井350-450元/m
机井:
深20-50m
深50-100m
深100-250m
深大于250m
200-250元/m
250-320元/m
320-400元/m
400-600元/m
12、乔木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树小于3cm)移栽费3-4元/株乔木系指用材林种,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
胸径5-10cm(松柏树3-6cm)30-40元/株
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45-55元/株
胸径大于20cm(松柏树10cm)以上成材树60元/株
银杏树胸径8cm以下的按松柏类执行,每亩不超过220株,超过8cm的另议。
花椒、香椿小苗1.50元/株
花椒、香椿地径在2-5cm10元/株
花椒、香椿地径在5cm以上30元/株
13、灌木一年生以内4-5元/墩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
一年生以上5-7元/墩
14、果树苗木 地径在1.5cm以下移栽费3-4元/株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板栗、李子等树种。石榴树补偿标准加20%。树归原主。
幼龄期 地径在3cm以下40-50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初果期 地径在6cm以下(定植三年以上)260-300元/株,每亩不超过120株
成果期 地径超过6cm以上(定植三年以上)400-500元/株,每亩不超过80株
衰老期(区分树种)260-120元/株
葡萄(区分生长期)20-60元/株
15、桑园两年生以内3500-4000元/亩大田种植养蚕用桑
两年生以上三年生以内4500-5500元/亩
三年生以上6000-7000元/亩
16、苗圃苗木6000-10000元/亩含苗木树种及培育、移载各种费用
17、砖窑18、20、22、32门轮窑9000-13000元/门包括烟筒
包括烘干室
老式土窑15000-30000元/座
18、鱼塘10000-14000元/亩含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19、藕塘7000-10000元/亩含土石方工程及藕苗损失费
20、电力通讯线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低压线路1200-1500元/杆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已废弃的线杆不予补偿
通讯广播线路1200-1500元/杆
照明木线杆90-100元/杆
说明:
1、房屋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临沂市物价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
3、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整理的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从房屋、围墙、畜禽舍、迁坟、温室、小桥、涵洞、台田石堰、水渠水池、地面、水井、乔木、灌木、果树、桑园、苗圃、砖窑、鱼塘、藕塘、电力通讯线路等20个方面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可供您查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