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没有交付使用的车位需要按照相关约定来判定是否可以退。按约定,如约定可退则可退,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当事人想要退车位的,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才能退车位。如果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购买车位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