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1、起诉离婚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4、被告失踪、下落不明的,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在哪立案
一般而言,起诉离婚应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但被告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若一方想要起诉离婚,也可以在被告一方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也是会受理的,但是,需要提供被告一方在外地经常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如居住证/社保记录/居委会派出所开具的证明等。
男方起诉离婚在哪一方法院起诉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谢谢。
打工的夫妻分别在哪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打工,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要看在外打工的时间。
1、一般而言如果在外没有超过一年,仍然由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处理;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诉讼费多少
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一、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执行等) (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申请执行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诉讼费用的负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