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取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商标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