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高利贷不还的,可能会需要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一、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多少不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2015年最新的规定是不能超过36%,超过的部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多少合法的问题,法律上有了明确的规定:
(1)、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利率超过4倍,双方发生纠纷的话,法庭不保护超出的部分利息,但是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所以说就算超过了规定的利息也不会有问题。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二、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二)注意事项:
1、利息条款要清晰明确。第一,是否约定利息。譬如说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再譬如,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二,利率问题。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普遍认为的上36%下24%。
2、还款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
4、还款。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全数还清,确因客观原因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应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借款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经申请延期未获准而逾期不还的,借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监督贷款的使用,在贷款到期后,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贷款及利息。
5、违约责任。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须明确规定
6、保证条件。借款合同的保证,主要采取物资保证的原则,由借款方提供生产经营或建设范围内一定的适用适销的物资、商品或其他资产作担保。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资保证时,经贷款方同意,也可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7、争议的解决方式。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种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借贷利息最高是多少
民间借贷利率在36%之内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主要包括: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息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