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可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但是有一种离婚方式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那就是以讼诉的手段进行的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是自愿的,应当就财产风格签订协议,夫妻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带去诉讼离婚的,是不需要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