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务员夫妻两地分居调动工作如下:对夫妻分居调动的相关规定,拟调动一方须是体制内人员(具体身份是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不限),拟调动人员的配偶一方身份不限。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夫妻双方只要确实存在夫妻分居客观事实,调动流向合理,就可以申请调动。办理调动手续,一般情况下需按照拟调入地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七十条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